安康市生态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政府扶持与市场促进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护、传承安康特色美食制作技艺,开发具有安康特色的餐饮项目,扶持特色餐饮品牌,建立本地特色美食品牌推荐名录,鼓励和支持各类餐饮业态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