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生态旅游资源,促进本市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陕西省旅游条例》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