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将海绵城市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实现雨水动态监控和综合调度,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