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