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管理活动。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的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的电梯除外。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