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