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香洲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构建绿色生态水网体系,在前山河河岸营建防护绿带,修复拓展河涌两岸、滨水景观林带,推进河岸绿化美化和公共绿地建设,优化绿色休闲空间,改善宜居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