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前山河流域河涌、水库、湖塘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按照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实行水生态保护和用途管制。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