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第三章 人才支撑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支持大走廊内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竞争力。在大走廊内实施按需精准引才相关政策,建立更为灵活、积极、开放、有效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