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利益相关人和公众的意见表达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在城市更新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