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应当根据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承担协议腾迁、租赁、购买、置换等归集权益工作和土地前期准备工作,依法办理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