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对为技能人才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可以设立区域特色的技能人才专项荣誉和表彰激励计划。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