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统一规划,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扎实稳步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6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