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开展绿色建筑相关业务培训,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组织、引导会员参与绿色建筑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