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本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