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燃气发展规划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规划燃气管网设施位置。燃气设施与道路同步建设的,应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