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发展规划,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的生产、供应和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燃气安全管理等活动。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