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以客运出租汽车为载体设置广告的,必须在规定位置设置,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及灯光、号牌、标志牌。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