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