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项目库、立法计划和法规起草第二十二条有效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内容的,应当依法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