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地方性法规公布后的十五日内将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公告、法规文本及其说明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