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起草第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研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对立法规划草案和立法计划草案进行修改。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