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起草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分别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是否列入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意见。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