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六章 奖惩第二十九条有效在贫困县或者在非贫困县的乡、镇以下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各类农业技术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