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坚持科学态度,敢于抵制违背科学规律的行为。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