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