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