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文明行为的促进应当坚持法治、德治与自治相结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