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三章 安全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