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规划建设农村公共健身场地、体育指导站点。

撤并的农村中小学校闲置体育场地设施,可以用于农村居民健身活动的,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充分利用,保障农村居民健身活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