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体育企业、各类体育俱乐部、民间健身团队等体育组织,依法向公众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