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第二章 全民健身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鼓励开展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与疾病管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疾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