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二章 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第十九条有效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在处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餐厨垃圾生产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二)将利用餐厨垃圾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