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七章 区域协作第四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与沮漳河流域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沮漳河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文、气象、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