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在漳河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从事经营性餐饮活动;

(二)烧烤、露营;

(三)施用农药(含除草剂)、化肥;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