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编制沮漳河流域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