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扶持政策和措施第六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培育养老新兴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健身、家政、文化、旅游、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公益型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企业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7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