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与维护第二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以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许可、备案、处罚等信息,方便设置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并纳入政务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