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规章的备案审查第五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采纳审查意见对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2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