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加快村庄道路、村级公共服务场所、农村家庭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提高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