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对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以及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