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八条有效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各类服务台均应设置低位服务设施;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无障碍厕位;大型公共建筑配备电梯时应当设置无障碍电梯或者升降台,配备楼层语音提示系统。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