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华侨历史遗存保护的宣传介绍,普及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华侨历史遗存相关的专题报道、专题片展播等宣传活动,传播华侨故事。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