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有关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特殊困难人员法律援助服务等问题。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