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种子生产保险,保障种子生产企业、种子使用者的利益。省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种业生产保险。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