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对配套设施设备不全的老旧住宅小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改造。

老旧住宅小区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通过业主自筹、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按照有关规定新建、改建小区物业服务用房、既有住宅电梯、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充电、通信等配套设施。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