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首套住宅物业交付满一年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前期物业服务人服务等级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告,同时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物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