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科技资金投入应当注重产业导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市场占有率高、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择优立项,确保资金的投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不高的,不予立项。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