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科学技术资金投入管理条例/第二章 科技资金投入第十五条有效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科研机构可以采取合资、合作、技术转让和以有形、无形资产入股等形式筹集科技资金,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