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推动绿色、低碳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

鼓励有条件的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或者本住宅区停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在法定节假日、大型活动等期间临时向公众开放。

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